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永康市园林管理处 | 望春西路28号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关于永康市园林管理处2023年春季老化改造苗木采购项目废标的说明》(项目编号:QSCG-YK2023-007,以下简称项目),结合中标供应商录音证据,发现你单位在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现做如下监督意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项目相关人员关于预付款问题与供应商沟通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造成供应商弃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款。
2.处理结果:采购人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限期整改,如无法整改的,提供相关说明及后续措施,并于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书面反馈。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3年04月11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永康市财政局
2.联系人:宋女士
3.联系电话:0579-87171293